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备注 |
1 |
桂(2024)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16502号,桂(2024)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16503号,桂(2024)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16504号 |
李树招、黄胜斌、黄卫宇 |
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7号广西水产畜牧学校职工住宅楼A座八层804号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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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