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备注 |
1 |
桂(2019)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241814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 |
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西路1号富宁新兴苑38栋2单元0201号 |
20240533279 |
2 |
桂(2019)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13663号 |
陈沁 |
20240533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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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