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备注 |
1 |
桂(2019)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249510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12号骋望·麓涛Townhouse居住小区E栋十层1007号房 |
20240529351 |
2 |
桂(2020)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72774号 |
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
20240529469 |
?
公告单位: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