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六楼605室
联系方式:0771-560965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七坡林场 |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
南宁市江南区那陈镇国有七坡林场新桥分场 |
450108102215GN00001W00000000 |
4114953.41 |
灌木林地、果园、旱地、坑塘水面、农村道路、其他林地、乔木林地、水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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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