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备注 |
1 |
桂(2018)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243457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桃源支行 |
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36号奥翔碧园38号楼C单元38C402号 |
|
2 |
桂(2018)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63240号 |
马小利 |
公告单位: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