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备注 |
1 |
桂(2019)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299856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民族支行 |
?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995号嘉和城塞纳右岸南5栋二十一层2102号房 |
? 20240513745 |
2 |
桂(2019)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00860号 |
安广红 |
20240513824 |
公告单位: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