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备注 |
1 |
??邕房共字第01550572-1号、邕房权证字第01550572号、南宁国用(2009)第512747号 |
徐群英、钟东海 |
南宁市西乡塘区北大南路17号18栋2单元501号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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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