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备注 |
1 |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361598号 |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南宁市青秀区盘古路2-8号龙凤首缘8号楼905号 |
20240500988 |
2 |
桂(2022)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285318号 |
韦汝新 |
南宁市青秀区盘古路2-8号龙凤首缘8号楼905号 |
2024050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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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