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备注 |
1 |
邕房权证字第02397898号,邕房权证字第02397899号 |
覃柳彬,陈柳华 |
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南一里一巷18号3栋1单元3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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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邕房他字第355132号 | |||
3 |
桂(2018)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3217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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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