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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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验材料(不收件)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在受理窗口打印或网上下载);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核验原件;
(三)委托书,委托代理的须提交,核验原件;(委托关系双方须到受理窗口当面签字委托,委托人不能到场的,须提供公证委托书)
(四)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土地权属的证明或《建设用地许可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或相当于用地批准文书的《准建证》或《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核验原件;
(五)《准建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验原件;
(六)《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或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核验原件;
(七)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核验原件。(委托具有资质的部门出具)
二、办事程序
受理→发证(登簿)。
三、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上公告需15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不在办证时限内)。
四、收费项目、标准
证书工本费:10元/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