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核验材料(不收件)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在受理窗口打印或网上下载)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核验原件;
(三)委托书,委托代理的提供,核验原件;(申请人为个人的,委托关系双方须到受理窗口当面签字委托,委托人不能到场的,须提供公证委托书)
(四)权属证明材料,核验原件;
1.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提供《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结清划拨使用费的证明各1份,建设用地批复、用地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或2020年1月1日后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各1份,缴款的非税票1份;
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结清地价款通知书各1份,缴契税的《税收缴款书》、建设用地批复、用地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或2020年1月1日后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以租赁方式取得的,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
4.以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取得,作价入股批准文件;
5.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
6. 原邕宁的土地须到市自然资源局完善用地手续,提供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宗地补充协议书》、原邕宁县政府核发的《建设用地许可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
(五)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材料,核验原件;
(六)门牌证明,核验原件。(门牌有变更的,须提供)
二、办事程序
受理→发证(登簿)
三、办理时限
现场申办:受理后1小时办结。
四、收费项目、标准
(一)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 550元/件;
(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元/件;
(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
(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4)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二)证书工本费:10元/本(每增加一位产权人加收10元工本费)。
(1)对进城落户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免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