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各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南宁市自然资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8日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第55个世界地球日暨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
宣传周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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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2日是第55个世界地球日(以下简称“地球日”)。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55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周活动有关要求及南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广西三月三·法治在南宁” 民族法治宣传暨“民法典宣传月” 活动方案》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开展本次地球日暨民法典主题宣传周活动。本次活动旨在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动员自然资源工作者积极投身建设生态文明的实践中,助力公众形成亲近地球、了解地球、保护地球生态环境的意识。同时结合自然资源系统工作实际,以“广西三月三·法治在南宁” 民族法治宣传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三月三”民族传统节庆结合起来,讲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南宁法治故事,扎实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现制定本次宣传周活动方案如下:
一、举办单位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二、活动主题
珍爱地球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二)宣传我国自然资源国情、国策,宣传《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及自然资源部节约集约用地,严格耕地保护的相关方针、政策。
(三)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侵权责任编中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相关要点。
(四)宣传平安南宁建设有关内容,重点宣传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及近年来我市自然资源类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取得的进展。
(五)宣传信用南宁建设相关内容,重点宣传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及近年来我市自然资源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的进展。
(六)宣传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知识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进展,宣传《城乡规划法》等规划相关法律法规。
(七)宣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信访工作条例》、《南宁市扬美古镇保护管理条例》、《南宁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南宁市邕江滨水区域条例》等法律法规。
(八)宣传耕地保护新政策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规定。进一步强化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粮食安全底线和用地安全线的广泛共识。
(九)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切实提高群众识别地灾、防灾避险的能力,促进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十)宣传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取得的新进展、新亮点。为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增强广大群众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认知度。
(十一)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强民族团结法治宣传教育。宣传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事务,协调民族关系的重要意义。
四、活动时间及地点
(一)活动时间
1.地球日主题宣传周时间: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2024年4月28日(星期日);
2.集中宣传活动时间: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
(二)集中宣传活动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南湖公园水幕电影广场。
五、集中宣传活动参加人员
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产资源管理科、测绘地理信息科、地质管理科、执法监察科、信访与自然资源纠纷调处科、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各1人;政策法规科2-3人。
六、具体分工
(一)局办公室:负责落实集中宣传活动场地、局机关办公楼宣传横幅悬挂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宣传活动的策划、宣传资料订购、发放、帐篷租用、宣传展板及横幅制作、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布置。检查集中宣传活动参加人员到位情况,负责集中宣传活动现场的照片拍摄、新闻报道及局网站线上宣传工作。
(三)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宣传周活动期间,结合地球日宣传主题及民法典中自然资源相关要点,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宣传。
(四)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宣传周活动期间,在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同步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活动。
(五)南宁市自然资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宣传周活动期间,围绕宣传活动主题,更新南宁市自然资源电子政务综合云平台登录界面背景。
(六)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产资源管理科、测绘地理信息科、地质管理科、执法监察科、信访与自然资源纠纷调处科、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结合本次集中宣传活动内容,安排熟悉业务的人员参加集中宣传活动,并向过往群众提供业务咨询服务,解答问题,发放宣传资料,配合开展活动。
七、各分局宣传活动
根据市局活动方案,结合分局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由各分局自行制定。
八、活动经费
(一)市局宣传活动经费从2024年宣传预算经费中支出。
(二)各分局宣传活动经费自理。
九、其它事项
(一)各科室(部门)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各项工作要落实到人、到位。
(二)各部门按时完成各项宣传任务,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参加集中宣传活动的人员当天早上自行前往活动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