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自治区、南宁市有关文件均对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的适用范围进行了界定,但没有明确此类项目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具体流程。为进一步细化南宁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批流程,合理、科学界定小型村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简易审批的范围和报备流程,提高此类项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审批效率,制定出台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简易审批的规范性文件是有必要的。
二、政策文件依据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号)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部委<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发改农经〔2020〕1402号)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11号)
(四)《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指导意见的通知》(南发改农经〔2021〕1号)
三、文件制定过程
(一)2022年4月初,市自然资源局组织起草《流程》征求意见稿。
(二)2022年4月21日,市自然资源局书面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体育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供电局对《流程》的修改意见,同时在局内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共收集反馈意见5条,采纳4条,不采纳1条。
(二)2022年5月12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兴宁区自然资源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分局、吴圩镇乡村建设服务中心及市自然资源局内相关科室召开《流程》相关事宜讨论会,根据与会单位(部门)提出的意见对《流程》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7月2日,在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和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将《流程》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直至截止日期,未收到意见反馈。
(四)2022年7月21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及市自然资源局内相关科室对《流程》进行论证。
(五)2022年8月25日,通过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合法性审查。
四、主要内容
《流程》明确了简易审批流程制度,主要说明如下:
(一)明确适用简易审批的项目类型
技术方案相对简单、建设地点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内、符合原万博体育官网,manbetx体育总体规划或已审批入库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暂时没有编制村庄规划的,应符合用途管制要求和生态保护红线等底线管控要求,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不占或少占耕地,不在查明的地质等自然灾害隐患点内)的污水垃圾、厕所粪污处理、村容村貌提升、照明工程、农村供排水、农田水利、农业灌溉、村屯道路、文化体育等非经营性项目,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简易审批,免于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二)明确适用简易审批的用地规模
用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可直接办理简易审批;用地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且不超过400平方米的,需持行业主管部门有关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办理简易审批,标准篮球场可参照执行简易审批流程。
除上述用地规模以外其他情况,即用地面积超过400平方米的,均不适用简易审批流程,需按规定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三)明确简易审批的审查事项
重点审查项目类型、用地规模是否符合简易审批要求、项目是否占用农用地(尤其耕地)、项目建设是否符合规划管控要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是否满足有关技术规定要求等情况。
(四)明确简易审批流程的有效期限
根据《南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规定,试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年。因此,本《流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五)明确简易审批流程的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村民委员会公示情况和审查意见。
(六)明确简易审批办理具体流程
明确了简易审批在乡镇(街道)、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办理流程。
相关文件: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等小型村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 简易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