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本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于日前印发,依据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将市辖各城区(不含武鸣区)、各开发区行政区域划分为3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11个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和4个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明确各防治区中重点防治对象。
《规划》统筹规划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坚持区域与重点相结合,近期与中远期相结合,预防与避让、治理相结合,防灾减灾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协调,科学调控、规范指导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依据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规划》将南宁市市辖各城区(不含武鸣区)、各开发区行政区域划分为3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11个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和4个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明确各防治区中重点防治对象,并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的危害性和防治的重要性,初步确定未来五年的分期治理安排和防治工程方案,估算防治经费及资金来源,细化保障措施。
例如,根据南宁市(市本级)地质灾害易发分区表,蒲庙—埌东—三塘—五塘—昆仑镇一带滑坡、崩塌高易发区,面积758.5平方公里,地质灾害类型及数量为滑坡(46)、崩塌(8)、危岩(4)、不稳定斜坡(3),灾点数共61点,易发村屯8点,直接经济损失4908.57万元,受威胁人数2439人,威胁财产5047万元。
《规划》明确,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乡(镇、街道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明确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责任,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共同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的地质灾害预防、应急和综合治理新格局。
《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建立更加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处置和救援体系,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制度及各项政策制度更加健全和完善;构建更加高效、有序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机制;加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力度;全面提升南宁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