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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出台背景及依据
??? 2019 年 1 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建立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在内的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为进一步夯实村庄规划与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基础,加强乡村规划队伍建设,现就在全市逐步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南宁市按照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制定《南宁市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二、 起草过程
南宁市高度重视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实施细则和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实施工作方案起草工作。自2020年7月14日收到市政府办公室转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办文号:2020-4-H-200)的批示,我们立即组织开展调研,并着手起草实施细则与工作方案,形成《南宁市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南宁市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我们联合发文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随后,根据征求修改意见对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2020年8月20日组织召开论证会,会后根据与会专家、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形成《南宁市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办法实施细则(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南宁市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工作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合法性审查的科室分别对实施细则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并经市自然资源局领导集体讨论通过,并通过了南宁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
????三、 意见征求及采纳情况
2020年8月10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南宁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发文征求各相关单位对《南宁市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随后,收到南宁市司法局、市人社局、良庆区政府等三个相关单位反馈的四条意见,均已采纳。此外,其他县区、开发区和单位反馈无修改意见。
????四、 目标任务
实现南宁市各县区平均每个乡镇应至少配备1名乡村规划师,从规划编制和实施监督、方案策划、工艺培训等方面提供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为乡镇、村庄规划建设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建立我市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工作制度。2020年,全市范围内每个县(区)至少选取1个试点,开展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试点。2022年,各县(区)全面推行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2025年,实现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五、 主要内容
《南宁市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实施细则(试行)》共分为七个章节:
第一章 总则
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细则制定的缘由、乡村规划师的定位、适用范围。
第二章 履职方式与标准
内容主要包括乡村规划师的履职方式、具体工作标准、驻乡时间。
第三章 选聘方式与条件
内容主要包括选聘方式与条件,选聘方式包括社会招聘和其他选聘方式两种,选聘条件主要包括学历与专业条件。
第四章 工作待遇
内容主要包括薪资待遇及优惠政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办法》(试行)及结合南宁市实际制定。
第五章 工作管理
内容主要包括乡村规划师的管理部门、管理机制。
第六章 工作保障
第七章 附则
?????六、 适用范围
南宁市辖县区的乡镇,以及含有乡村规划管理职能的开发区和街道办的区域适用本实施细则。
?????七、 关键词解释
(一)乡村规划师是指通过多种形式聘请任职的驻镇乡村规划管理人员,从乡村规划编制和实施监督、方案策划、工艺培训等方面提供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为乡镇、村庄规划建设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二)乡村规划师的职责主要包括:
1.开展定期走访
乡村规划师定期到村实地走访,每月走访调研责任区的村庄规划基本情况,巡查记录各乡镇内违反规划的建设,按照规定提出相关整改办法。有必要的可召开座谈会,与乡镇政府、村委会进行交流沟通。
2.日常联系沟通
乡村规划师在平时应与各村委保持联系,关注责任区相关情况,就规划相关问题为村民解答疑问,对责任范围内反映的规划问题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参与协调,协助推进问题的解决。协助村庄规划的公众参与工作。
3.协助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
乡村规划师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本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协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本乡镇各村庄规划,并协助将规划成果按法定程序报批,按时按量完成村庄规划工作。
4.指导建房报批
按照村庄规划指导农民建房选址和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明确建设用地范围,明确建筑位置、面积、层数、风貌和户型设计。
5.监督检查规划违法行为
参与监督检查规划违法行为,对规划违法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可就相关工作向县(区)政府和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和报告。
(三)选聘方式包括社会招聘、选派挂职、村民推举、退休人员返聘,以及志愿服务、党组织共建等多种方式(细则中已详细阐述)。可以由企事业单位、设计单位、大专院校组织团队服务,也可以选聘专业人员开展个体服务;优先选聘熟悉当地风俗民情的专业人员和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乡贤能人作为乡村规划师。
????八、注意事项
(一)乡村规划师的选聘方式应根据各县(区)的需求与实际情况,充分结合现有工作基础、挖掘现有智力资源,因地制宜选择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
(二)乡村规划师的管理容易出现多头管理或无人管理的情况。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牵头,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乡村规划师的具体管理,包括选聘、任免、考核、动态管理等事项,确保乡村规划师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村规划师的日常管理,包括履职情况、工作纪律、廉政建设、评优推选等,同时为乡村规划师的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尊重其专业意见,激发和保护其工作热情。
(三)县区政府负责保障乡村规划师的工作经费。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相关乡镇政府负责联合做好乡村规划师的选聘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村规划师的日常管理,包括履职情况、工作纪律、廉政建设、评优推选等,同时为乡村规划师的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相关材料: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南宁市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