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五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www.zrzyj.nanning.gov.cn)对外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邮编:530022;电话:0771-5609300;电子邮箱:nngtjxx@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根据机构改革及人员变动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专人抓落实,局属事业单位与机关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具体事务有人办,形成良好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落实好上级部门对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表》,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并细化任务措施,按照部门职责划分,把具体的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要求各部门落实专人负责跟进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实效。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培训学习,研究修订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切实提升我局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对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指南,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同时根据机构职能调整情况逐步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做好机构改革后网站栏目整合、迁移、设置工作。本局网站共设置10个一级栏目、150个二级栏目,开设17个专项栏目,并提供一站式浏览、搜索、办事查询、在线业务受理等服务功能以及“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局长信箱、在线留言等政民互动功能。通过数据共享机制,实现网站与局办公系统审批数据的动态共享,方便群众实时查询办事进度及结果。同时,在持续做好政务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的基础上,利用我局楼宇电视、新闻媒体等渠道拓展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效率,实现公开方式的信息化、便民化和高效化。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自然资源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范畴,强化全局各部门公开意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有关部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积极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公开。我局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局网站等平台,及时规范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今年以来,公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和成交公示共254条。
2.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我局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105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并开展对全市征地拆迁部门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强化主动公开意识,解读征地信息的公开目录以及事项标准,提升基层征地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今年以来,我局累计公开征地信息376条,其中征收土地预公告230条,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99条,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3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4条。
3.进一步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我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主动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等代表列席会议,广泛听取各方意见。2019年我局召开相关会议共6次,分别邀请业主代表、房产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代表列席会议,听取各方对规划调整、优化营商等方面的意见,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4 |
-2 |
268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8 |
-8 |
79739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97 |
0 |
0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70 |
17704.10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件,自然人申请190件,约占94.5%;商业企业申请8件,约占4%;其他组织申请3件,约占1.5%。
已答复申请188件,其中予以公开108件,约占57.4%;部分公开7件,约占3.7%;本机构不掌握相关信息62件,约占33%;其他办理结果11件,约占5.9%。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81 |
8 |
0 |
0 |
0 |
3 |
19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3 |
5 |
0 |
0 |
0 |
0 |
10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 |
1 |
0 |
0 |
0 |
1 |
7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8 |
2 |
0 |
0 |
0 |
2 |
6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77 |
8 |
0 |
0 |
0 |
3 |
18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2 |
0 |
2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9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仍需完善;二是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方式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网站建设仍需逐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1.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以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为契机,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体系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规范,进一步提升工作实效和服务水平。
2.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做好我局网站向南宁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的工作,细化信息公开栏目,强化办事服务功能,及时更新和管理信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同时加强对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的规范和管理,切实维护自然资源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新做法、新经验,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