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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06 17:26     来源: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本站编辑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七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gtj.nanning.gov.cn)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南宁市国土资源局(http://180.141.91.9:8080/html/11500/index.html)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邮编:530022;电话:0771-5609300;电子邮箱:nngtjxx@163.com)。

2015年,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南宁市政务服务工作要求的通知》(南府办〔201526号)要求,以全面建设服务、法治、责任、廉洁和效能政府为目标,坚持把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社会、惠及民生、发展事业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建设、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及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权力运行阳光、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分工,保障工作经费,完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根据《条例》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政府信息采集形成和发布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高效开展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认真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扎实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编制和更新工作,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内容更加全面、准确、完整,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2015年,我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平台的建设,使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我局门户网站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媒体(如《南宁日报》、《南国早报》、《南宁晚报》和南宁电视台)、政务微博、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传播范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相关规定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及时提供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二、围绕自治区和南宁市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信息

2015年,我局切实做好土地出让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土地供应管理,积极公开土地供应计划、供应结果,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以及我局门户网站共公开土地出让信息203条,其中出让公告127条,成交公示76条。

2015年南宁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及供应结果均已在中国土地市场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我局门户网站公开,该供应计划已对棚户区改造所需用地预留了建设用地,对于已进入供地环节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我局已按相关规定公开其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

(二)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公开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29号)及自治区、南宁市关于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积极推进征地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公开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2015年,我局进一步提高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并结合我市征地工作实际,在局门户网站开设“征地信息专栏”,并公开征收土地方案、补偿安置、建设用地报批文件等相关征地信息,保障被征地农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促进依法征地、阳光征地、和谐征地有利增强政府在征地工作中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2015,我局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本局门户网站公开征地信息共480条,其中征收土地预公告299条,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128条,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8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5条。

(三)推进土地整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

2015年,我局加大了对土地整治项目信息的公开力度,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局门户网站公布市本级土地整治项目的进展情况,如2015年“双高”糖料蔗基地土地整治建设项目整县(区)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重大工程整治项目建设情况等信息。通过公开土地整治项目信息,进一步加强了我市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也让公众更多地了解到土地整治项目具体内容和实施进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我局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业务审查和保密审查。2015年我局无公开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及自治区和南宁市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录入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我局门户网站;通过“一中心两馆”(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我局每月主动公开的文件信息;此外,我局还通过政务微博和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我局工作动态,重点公开不动产登记、土地资源交易等各类国土资源业务管理信息。

(三)主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报送工作的有关规定,每月及时向“一中心两馆”(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件,方便市民查阅。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本局门户网站以及其他公开途径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我局国土资源工作动态、人事任免、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财政信息、土地矿产管理、土地交易、征地信息等。2015年,我局在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6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257条,土地交易信息203条,征地信息480条,人事信息20条、财政信息28条及其他信息168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5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74件,其中当面申请的47件,信函申请27件,均按规定及时进行了答复。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5年,我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2件,已按照《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进行备案。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2015年,我局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待窗口的建设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和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地点、联系方式、受理条件、办理程序等内容;积极完善和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和流程,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做到认真受理、依法办理、及时答复,为公众提供更加完善和人性化的信息公开服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规定,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印刷、邮寄等费用,原则上都予以减免。2015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共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1宗,行政复议案件8宗。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5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1.少数科室(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2.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尤其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一些距离,公开形式和便民性等都需要进一步提高和优化。

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需继续加强,从开始受理到最后答复之间的各个环节流程有待优化,处理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案件处理的工作水平仍需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贯彻落实《条例》和自治区、南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透明有序开展。

1.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稳步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公开工作。

2.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发展,完善我局门户网站的各个栏目,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内容,做好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政府信息查阅点(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等公开渠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提高认识,稳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对土地出让信息和土地供应信息的公开力度,促进土地交易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规范土地供应管理,优化土地供应结构;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平台建设发展,切实丰富征地信息专栏内容;积极做好土地整治项目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及时公布土地整治项目动态信息。

4.进一步优化、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流程,妥善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办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尽量减少或防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争议。

5.切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工作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月5日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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