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我市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七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gtj.nanning.gov.cn)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南宁市国土资源局(http://180.141.91.9:8080/govinfo/frontpage.do?method=GetList&depID=11500)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邮编:530022;电话:0771-5609300)。
2013年,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构建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 年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15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13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府办〔2013〕57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动局属各科室(部门)对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齐抓共管、互相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的整体合力。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根据《条例》及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政府信息采集形成和发布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高效开展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扎实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更新工作。2013年,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更新、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一步明确了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在我局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渠道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工作计划。我局还积极开展本部门的行政职权目录的编制工作,使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职权的权力名称、内容、办理主体、行使依据等相关内容均及时、准确、全面地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通过媒体(如《南宁日报》、《南国早报》、《南宁晚报》和南宁电视台)、网络(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本局门户网站)、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传播范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规范向市政务办(包括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及时提供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围绕自治区和南宁市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自治区和南宁市开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精神,我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推进建设,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推进方案,明确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对推进工作目标、公开渠道和具体工作推进进度等方面进行了部署。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现已成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工作,2013年,我局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本局门户网站公开征地拆迁信息共142条,其中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103条,征收土地方案公告15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4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我局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业务审查和保密审查。2013年我局无公开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及自治区和南宁市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录入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我局门户网站;通过“一中心两馆”(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我局主动公开文件信息,在政务服务中心本局窗口公开办事指南,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实行了“八公开”(项目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和窗口权限公开);此外,我局还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来重点做好国有土地登记、土地资源交易等各类国土资源业务管理的信息公开。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送交规定,及时向“一中心两馆”(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件,方便市民查阅。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2013年,我局主要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本局门户网站以及其他公开途径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我局国土资源工作动态、人事任免、法律法规政策、土地登记、矿产管理、建设用地审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等。2013年,我局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3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34条,国有土地登记信息81条,人事信息12条、财政信息2条及其他信息254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3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43件,其中当面申请的25件,信函申请18件,都已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做了答复。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3年,我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4件,均按照《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进行备案。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2013年,我局逐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待窗口的建设,在相关公开渠道上公开我局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地点、联系方式、受理条件、办理程序等内容;积极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引导公众规范申请,为公众提供更加完善和人性化的信息公开服务。加强指导督促各科室(部门)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到认真受理、依法办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规定,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印刷、邮寄等费用,原则上都予以减免。2013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共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案件7宗,其中行政复议案件5宗,行政诉讼案件2宗。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在推进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提供便民的在线服务、充分利用网络开展在线访谈及网上咨询等活动方面尚需加强,便民利民效果不明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主动公开内容和信息数量有待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解决问题办法还需进一步改进。2013 年,我局将继续按照自治区、南宁市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部署,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做好以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严格按照自治区、南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继续抓好、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
(二)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减少或防止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争议。
(三)加大对县(区)国土资源部门“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的支持、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
(四)推进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提供便民的在线发服务,采取措施方便公众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便民水平。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