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层级 | 实施对象 | 承办机构 | 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1 |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城市蔬菜生产基地的通知》(桂政发[1993]64号)第二条“征用蔬菜生产基地要严格执行征一亩回建一亩,先建后征的原则,并按规定交纳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由原来每亩二万元,提高到四至六万元。具体由万博体育官网,manbetx体育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统一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征收,并设立基金专户”;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11]76)第四条“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标准为每亩5万元” | 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 用地单位 |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 根据《根据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 | 政府性基金 |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政府性基金征收项目
发布时间:2016-05-13 10:34 来源: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本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