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南自然(审)划字20200023号],宗地号为450103450002GB05539,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20A45107,宗地位于仙葫开发区上洲路以南,建设项目名称为仙葫开发区26号路工程,宗地面积为4462.66平方米,规定的动工日期为2021年2月28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自然资字〔2024〕第21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第一款“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宗地因石油管道未迁改及未列入城建计划,导致宗地建设项目未能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