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010515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南自然(五象)划字2020060号],宗地号为450109100201GB00211,宗地位于邕宁区龙马街南面,面积为17315.82平方米,规定的开工日期为2021年12月4日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单位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由于政府政策重大调整,导致宗地无法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应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