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011206
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三屋园艺场:
根据我局向你园艺场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南自然(审)划字20210031号],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21A46449,宗地号为450103005007GB00558,宗地位于南宁市南蒲公路北面,四至为:东至00M6L6-00M6LK 国有土地,南至00M6LK-00M6LE 仙葫大道,西至00M6LE-00M6L8 林里桥路,北至000M6L8-00M6L6 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三屋园艺场,宗地面积14975.05平方米,规定的动工日期为2022年3月30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园艺场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自然资字〔2023〕第7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第一款:“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三通一平土石方清运工作未完成,导致宗地建设项目未能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