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01842
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原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802216、450103450005GB00098宗地完善用地手续协议书》,宗地号为0802216,宗地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180号,四至为:东至001XDN-001XDK道路,西至001XDQ-001XDO规划道路,南至001XDK-001XDQ通道,北至001XDQ-001XDO规划道路,面积为17326.15平方米,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4年7月29日之前。
2014年4月10日,原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南宁国用(2014)第628424号],新编宗地号为450103450005GB00200。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自然资字〔2022〕第66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第一款:“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南宁市仙葫半岛堤工程项目经理部占用和被阻挠施工,导致宗地项目无法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原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