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原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与你公司签定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南宁土出字(补)2009072],电子监管号:4501002009B01706,宗地号为:450105002014GB00236宗地(原0519916宗地),宗地位于江南区五一西路23号,四至为:东至014MHC-ES0146道路,西至ES0147-014MHB五一西路,南至ES0146-ES0147道路,北至014MHB-014MHC南宁市鼎驰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面积为8916.13平方米,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0年11月30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自然资字〔2022〕第71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第一款:“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宗地被纳入江南区“三旧”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导致该宗地未能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