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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认定书(南宁市滨湖路小学)

发布时间:2023-03-06 17:11     来源: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编号:2023010227

南宁市滨湖路小学????????????????????

根据我局核发《关于南宁市滨湖路小学450103004003GB00702宗地延期建设有关问题的函》[南自然审(延)函〔2020〕6号],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17A32570,宗地号为450103004003GB00702,宗地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以东,四至为:东至012HW8-012HW6二中西侧路,南至012HW6-DT1419道路,DT1419-00MVRH中铁房地产集团(广西)有限公司,西至00MVRH-00MVRJ南宁荣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至00MVRJ-012HW8建岭路,面积为6110.19平方米,规定的动工日期为2021年9月1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单位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自然资字〔2022〕第93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第一款:“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调整投资建设内容及规模,导致宗地项目未能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2日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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