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1099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根据原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与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机关服务中心签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机关服务中心450108001010GB00040宗地延期建设补充协议》[南宁土延(审)字20170025号],宗地号为450108001010GB00040,宗地位于南宁市良庆区金象大道116号,四至为:东至00HQCN~002UQ3 广西崇左市建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南至002UQ3~002UQ0 广西桂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002UQ0~00HQCM 道路,北至00HQCM~00HQCN 金象大道,面积为3961.36平方米,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8年10月20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中心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自然资字〔2022〕第37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因机构改革影响,导致宗地建设项目未能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 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