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10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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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局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南宁土划(审)字20190005号],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19A38460,宗地号为450103005209GB00175,宗地位于青秀区青环路87号,四至为:东至0130L0-013CPH 青环路,南至013CPH-013CPG 国有土地,西至013CPG-0130L1 国有土地,北至0130L1-0130L0 南宁市青山园艺场,宗地面积为5333.47平方米,规定的动工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单位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自然资字〔2022〕第9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因宗地范围内有规划市政道路占用,需重新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导致该宗地项目未能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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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