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1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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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50105003209GB00130宗地延期建设补充协议》[南自然(审)延字20190017号],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18C36556,宗地号为450105003209GB00130,宗地位于南宁市江南大道以南、邕津路以西,四至为:东至0133CM-0133D7邕津路,南至0133D7-0133CX韦屋街,西至0133CX-0133CW规划道路,北至0133CW-0133CM江南大道,宗地面积为116261.81平方米,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自然资字〔2022〕第1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因宗地涉及轨道交通线网专项控制规划和沙井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法调整,导致该宗地项目未能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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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