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10 475
?
根据原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批准文号:南国土资拨〔2013〕30号),电子监管号为4501072013A00144,宗地号为450107004204GB00016,宗地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秀灵路延长线以西、吉兴西路以北,四至为:东至00H1UF-00H1UC安阳路,南至00H1UC-00H1U8吉兴西路,西至00H1U8-00H1UJ 国有土地,北至00H1UJ-00H1UF国有土地,面积为35171.6平方米,规定的动工日期为2019年12月13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单位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自然资字〔2022〕第17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因落实《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及《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8号)等政策法规的规定,导致未能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
?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