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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局向你村委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南自然(审)划字20190076号],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19A41797,宗地号为450105003204GB00090,宗地位于南宁市江南区三津大道以东、智和路以南,四至为:东至 0149P3-0149P6国有土地,南至0149P6-0149P5国有土地,西至?? 0149P5-012MGC三津大道,北至012MGC-0149P3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同乐村村民委员会同乐村5组,宗地面积为7216.19平方米, 规定的动工日期为2020年10月31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村委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自然资字〔2021〕第81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因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同乐村村民委员会自身原因导致宗地建设项目未能按期动工开发建设。
你村委如不服本认定,可在收到本认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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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