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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自然资字〔2021〕第58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因相邻市政道路未修通,供水等市政配套未完善,北仑路扩建占用宗地部分用地及三塘镇总体规划调整,导致宗地建设项目未能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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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