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原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0518556宗地延期建设补充协议》[南宁土延(审)字20160014号],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09B01435,宗地号为450105002014GB00106(原宗地号0518556),宗地位于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6号,四至为:东至0033H3-0033H2国有土地,南至0033H2-0033H1国有土地,西至0033H1-0033H6国有土地,北至0033H6-0033H3规划道路,面积为26393.42平方米,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5年12月20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自然资字〔2021〕第021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因地铁5号线建设,作为施工单位项目部和进出道路用地以及材料堆场,导致宗地建设项目未能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
?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