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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450105002014GB00160宗地延期建设补充协议》[南宁土延(审)字20170022号],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11B09736,宗地号为450105002014GB00160(原宗地号0518557),宗地位于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6号,四至为:东至0033H6-0033HO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南至0033HO-00EPCC江南区沙井镇东南村,西至00EPCC-00EPCA规划道路,北至00EPCA-0033H6规划道路,面积为15573.92平方米,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8年10月31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自然资字〔2021〕第023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宗地因地铁5号线建设,作为施工单位项目部和进出道路以及材料堆场,导致宗地建设项目未能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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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