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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广西现代联华投资有限公司450102101201GB00007宗地延期建设补充协议》[南宁土延(审)字20170026号],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13B13705,宗地号为450102101201GB00007,宗地位于南宁市兴宁区兴工路东侧,四至为:东至006JYB-00HD8Q广西现代联华投资有限公司,南至00HD8Q-00HD8U规划道路,西至00HD8U-006JYC规划道路,北至006JYC-006JYB广西现代联华投资有限公司,面积为5937.98平方米,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8年11月8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自然资字〔2021〕第035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因宗地上有高压线和国防通讯光缆未迁移以及三塘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导致该宗地未能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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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