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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南宁土出字201307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二次补充协议》[南宁土延(五象)字20180015号],电子监管号:4501002013B13508,宗地号:450108001211GB00010,宗地位于南宁市良庆区良玉大道北侧,宗地四至为东至:00HG6P-00HG6T规划道路; 南至:00HG6T-00HG6R规划道路;西至:00HG6R-00HG6Q国有土地;北至:00HG6Q-00HG6T国有土地,面积为29373.99平方米,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9年5月26日之前开工。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自然资字[2020]第0008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地铁2号线东延工程东风站项目建设需收回该宗地部分面积、玉洞村产业公司占用,导致宗地项目无法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动工开发延迟。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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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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