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广西中大股份有限公司450103450001GB00003宗地第二次延期建设补充协议》[南宁土延(审)字20180019号],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12B11837,宗地号为450103450001GB00003,宗地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北面,四至为:东至00FN7D-00FN7W国有土地,南至00FN7W-00F2BV南宁仙葫经济开发区莫村、00F2BV-00F2BW南宁市小花园酒楼有限公司,西至00F2BW-002EW8仙葫大道、002EW8-002EW9南宁市仙葫经济开发区莫村八队,北至002EW9-00FN7Y国有土地、00FN7Y-00FN7D规划道路,宗地面积为51563.21平方米,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9年3月26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自然资字〔2020〕第20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因宗地内坟墓未完成迁移和司法查封,导致宗地建设项目未能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