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与你公司签订《广西南国利得投资有限公司0402388宗地延期建设补充协议》[南国土审协(延)〔2014〕7号],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10B04990,宗地号为0402388,宗地位于南宁市衡阳东路北面,面积为6698.81平方米,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自然资字〔2019〕第99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因宗地建设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及排污设施建设未完成,导致宗地建设项目未能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