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010009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南宁土出字2012010号),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12B09730,宗地号为0416942,宗地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东盟商务区中菲路南面,四至为:东至00E86V-002SAR道路,南至002SAR-002SAP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西至002SAP-003NF5南宁市龙光世纪房地产有限公司,北至003NF5-00E86V道路,面积为15370.18平方米。2017年4月7日,原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与你公司签订《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416942宗地第四次延期建设补充协议》[南宁土延(审)字20170006号],重新约定宗地开工时间,即于2018年1月17日前开工。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自然资字〔2019〕第83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因落实《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精神及规划设计条件调整,导致宗地建设项目未能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