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010008
广西广联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原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南国土出(服)字2015052号],电子监管号4501002015B22758,宗地号为450102101201GB00052,宗地位于南宁市兴宁区兴工路东侧,四至为:东至0100UA-00DVF3国有土地,南至00DVF3-0100U7广西地王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至0100U7-0100U6兴工路,北至0100U6-0100UA国有土地,面积为25254.20平方米,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6年10月27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自然资字〔2019〕第74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因三塘镇总体规划调整以及宗地范围内规划有市政道路和绿化用地,导致宗地建设项目未能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