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9011425
广西仁和桂泰投资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日,原武鸣县国土资源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武鸣(华)土出字[2013]076号},合同电子监管号为4501222013B01017-1,宗地号为450122451403GB00007,宗地位于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合路北路西侧,面积为59483.42平方米。因开发区规划调整,2016年9月20日,原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局与你公司签订了《广西仁和桂泰投资有限公司450122451403GB00007宗地延期建设补充协议》[武鸣(华)土延字20160041号] ,约定450122451403GB00007宗地应在2018年5月29日之前开工,2021年5月29日前竣工。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武鸣(华)土延字20160041号协议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征地、交地受阻致使该宗地建设项目未能如期开发建设,属政府原因造成动工开发延迟。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