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9011102
蒋舒婷:
根据原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与你方签订的《5014052432宗地协议》,原宗地号5014052432(新编宗地号450108001012GB00349),宗地位于南宁市良庆区金象四区432号地块,四至为:东至00EWET–00EWEW蒋舒婷,南至00EWEW–00EWEV道路,西至00EWEV–00EWEU赵开俊、赵心蕊,北至00EWEU-00EWET道路,面积为72平方米,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3年7月31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自然资字〔2019〕第52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宗地西北侧装有的天然气管道和宗地上方的电信网线尚未完成迁改,导致宗地项目无法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