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9010575
广西医大仙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原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南宁土出(经)字2016004号],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16B00162,宗地号为450105004206GB00027,宗地位于南宁市经开区防城港路西侧、高岭路南面,面积为44004.08平方米,约定动工日期为2016年11月12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原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已向你公司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8〕第45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在2016年至2018年上半年期间,因企业供电系统尚未完善,正式施工用电未能正常接通使用,影响该项目正常开工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