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9020551
良庆区政府:
我局于2019年7月2日向广西大锰锰业有限公司下发了《闲置土地认定书》(编号:2019010529),认定其中所涉450108100008GB00201宗地为闲置土地。该宗地位于南宁市五象新区庆歌路北面,四至为:东至00CKEW-00C9TD广西金川阳光诚实业有限公司,00C9TD-00CKF2国有土地;南至00CKF2-00CKF1庆歌路;西至00CKF1-00CKEX规划道路;北至00CKEX-00CKEW国有土地,面积为12002.03平方米,根据《广西大锰锰业有限公司5007029宗地补充协议书》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之前开工。闲置原因:国家和自治区出台国资国企改革的相关政策,要求该公司与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重组整合,重组期间,该公司除人、财、物等重大事项原则上冻结外,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还对该公司各项重大项目建设及资产盘活处置进行梳理或重新定位,直至2016年初才基本理顺,导致宗地项目未能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
我局将适时公示闲置情况及原因,并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