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9020548
良庆区政府:
我局于2019年7月2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下发了《闲置土地认定书》(编号:2019010523),认定其中所涉450108100008GB00008宗地为闲置土地。该宗地位于南宁市五象新区总部基地片区的宋厢路东侧,四至为:东至00LVM1-00FT9R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至00FT9R-00LVMD国有土地;西至00LVMD-00LVMA国有土地;北至00LVMA-00LVM1国有土地;面积为10667.01平方米,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南宁土出(五象)字2014001号]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5年5月12日之前开工。闲置原因:由于受国家出台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影响而暂停报建,导致宗地项目未能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
我局将适时公示闲置情况及原因,并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