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9010522
广西英特康药业有限公司:
原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与广西英特康药业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南宁土出字(五象)字20140011号],电子监管号:4501002014B17998,宗地号为450108001206GB00041,宗地位于南宁市物流基地云村路北面,宗地四至为东至:00MN1E-00MN1T规划道路;南至:00MN1T-00MN1J云村路;西至:00MN1J-00MN1G规划道路;北至:00MN1G-00MN1E国有土地,面积为40026.2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南宁土出字(五象)字20140011号]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5年7月30日之前开工。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编号:2017072067)。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该宗地范围内涉及通信光缆(含国防光缆)迁移问题于2018年9月才全部完成,导致宗地项目无法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动工开发延迟。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