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9010352
广西秀程房地产有限公司:
原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向你公司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桂(2016)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090437号],宗地号为450103005209GB00140,宗地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南面、青环路东侧,四至为:东至011JVE-011JVM规划道路,南至011JVM-011JVJ规划道路,西至011JVJ-011JVH规划道路,北至011JVH-011JVF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11JVF-011JVE规划道路,面积为57415.43平方米。2016年11月25日,原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与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你公司签订《关于450103005209GB00140宗地开发利用协议》,约定该宗地于2017年11月25日之前开工,并于2020年11月25日之前竣工。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原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已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8〕第73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因迁坟补偿工作尚未完成,导致宗地项目未能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