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9010172
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原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南宁土划(审)字20160029号],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16A25695,宗地号为450102002000GB00003,宗地位于南宁市兴宁区东沟岭新区,面积为45743.1平方米,规定动工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原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已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8〕第071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因征地拆迁工作尚未完成及城建计划调整影响,导致宗地项目无法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