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9010004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我局向你委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南宁土划(审)字20150102号),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15A22253,宗地号为450103005209GB00106,宗地位于南宁市青秀路与凤岭南路叉口以南,四至为:东至000J55-0102UQ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南至0102UQ-0102T8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西至0102T8-0102Q8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北至0102Q8-000J55凤岭南路,面积为60326.13平方米。2017年8月25日,我局《关于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450103005209GB00106宗地延期建设有关问题的函》,同意重新规定该宗地开竣工时间,即于2017年8月31日前开工,于2020年8月31日前竣工。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委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8〕第036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因规划调整影响,导致宗地项目无法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