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8012143号
南宁市国圳投资有限公司:
我局与南宁市国圳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南宁土出(五象)字20150049号],电子监管号:4501002015B22289,宗地号为450108001206GB00107,宗地位于南宁市云村路南侧、华兴路西侧,宗地四至为东至:00NL09-00LAXW国有土地、00LAXW-00NL0D广西万寿堂药业有限公司; 南至:00NL0D-00NL0C国有土地;西至:00NL0C-00NL0B国有土地;北至:00NL0B-00NL09云村路,面积为9963.44平方米。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编号:2017072083)。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征地工作未完成, 宗地范围内的坟墓至2018年10月才完成迁移工作,导致宗地项目无法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原因造成动工开发延迟,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