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8012129
农工商房地产(集团)广西明通置业有限公司:
我局与农工商房地产(集团)广西明通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南宁土出(五象)字20150078号),电子监管号:4501002016B00021,宗地号为450108100207GB00018,宗地位于良庆区玉洞大道南面、冬花路南侧,宗地四至为东至:01072Y-010732花林路; 南至:010732-010739夏林路;西至:010739-01072V规划道路;北至:01072V-01072Y冬花路,面积为48151.5平方米。《南宁土出(五象)字2015007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南宁土延五象字20170008号)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7年10月6日之前开工。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编号:2018072083)。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该宗地征地拆迁工作尚未完成,导致宗地项目无法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原因造成动工开发延迟。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24日